2017年度济宁市市政工程处法人信息公开 一、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济宁市市政工程处 住所:济宁市火炬路公铁立交南西首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城市 法定代表人:周长珠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6177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2603079 二、事业单位章程 济宁市市政工程处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 单位名称:济宁市市政工程处。 第三条 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火炬路公铁立交南西首。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第五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六条 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单位的宗旨:为生产生活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 第九条 单位的业务范围:城市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为中共济宁市市政工程处总支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机构的设置与调整,中层干部的任免,内部分配方案。 (四)研究制定单位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 (五)修改重要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济宁市市政工程处法定代表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中共济宁市市政工程处党总支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方案,中层干部的任免,内部分配方案。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三条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八条 本单位用人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 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十二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和区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事业单位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改变或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应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单位终止后的资产收归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事业单位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生效。 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1、市政行业管理:全年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参加市城管局组织的“春晓行动”、“大气污染治理”、“ 市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煤改气落实情况检查”等各类督导检查,认真履行上级安排的督导检查职责,为我市的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创建国家文明城等提供了坚强保障。全年协助主管部门进行道理破挖初审二十余次,未出现违规审批行为,确保依法行政。 2、网格化管理运行:我处积极与市局八大网格密切合作,不断强化巡查频次,加大巡查力度,全面实行“全覆盖、无疏漏、无死角”管理制度。坚持以市政巡查人员为线,实行分段巡视管理,以维修人员为点,实行定点管理,形成点、线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针对人员老化现状,我处对网格划分进一步优化,设置了3个网格签到点,对23个网格管理员实行量化管理,责任到人的工作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存在的“懒、散、庸”,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全年共采集网格信息2966条,为设施养护维修工作提供了详实的信息依据。 3、市政设施管理 在今年“创建国家文明城百日攻坚”活动中,我处对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更细致,标准更高的养护维修。对市管管10条道路、24座桥梁、7座泵站对照创城标准进行了针对性维修,按照标准和时限要求,制定了奖惩办法并严格落实,圆满完成了创城任务。截至目前,全年累计提升改造道路约17公里,维修车行道47余平方,人行道2万余平方,维修更换路沿石6千余米,树穴石4百余套,更换各类检查井千余座,管道疏通4千余米,乳化沥青灌缝近4万米,确保设施完好率90%以上。 4、路灯管理养护 为确保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率和道路照明亮灯率,我处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管理体制,持续加大对十条直管道路近3千杆路灯,7千余盏路灯及4座大型桥梁的照明维护工作。我处按创城标准,精细化维护,确保城市照明设施完好率,全年共维修路灯8千余盏(次),更换各类电器件4千余个,更换路灯电缆7千余米,维修检查孔、井近3千个,粉刷灯杆2千3百杆。全年路灯运行状况良好,亮灯率常年保持在99%以上。 5、桥梁管理养护 市管桥梁今年招标专业机构完成一次集中检测,完善采集数据并录入全省桥梁信息管理系统,按“一桥一档”要求完成建档管理。根据我处管辖桥梁的分布特点,采取集中巡查为主,单独巡查为辅的桥梁日常巡查方式,能够立即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设施维护及时率90%以上。南二环连通桥维修工程是我市2017年度重点工程之一,也是我处“三承诺四公开”公开承诺事项之一,建设过程中,推进部严格管理、积极协调、精心组织,工程于6月9日完成主体工程,19日顺利通车,提前10天完成任务。 6、强化内部管理 今年以来,我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三位一体”大城管管理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年初,按照“作风纪律整治”活动要求,处班子与各下属单位、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要求。针对国庆、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违纪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多次开会强调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提醒干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同时,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以抄写十九大报告要点和新党章、撰写心得体会、上党课、观看教育片和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教育职工立足工作岗位、履职尽责,时刻铭记党员身份,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 二、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文明城市创建:我处根据市文明办“创建国家级文明城百日行动”工作任务分工,对市管市政设施进行彻底摸排,制定了提升推进实施方案,相继开展了市管道路维修、检查井盖综合治理、“路长制”巡查管理、桥梁检测维修、路灯维修维护、泵站设备自动化升级及泵站出水口改造等工作。我处实行“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科室协调督导、管理所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普查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制度,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对路面各类井盖实行联动协调机制,对于无法直接处理的井盖问题,通过市城管局协调市文明办向其他类管线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保障井盖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我处特别加强了执法管理工作,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力度,以提高市政设施完好率。通过一年的努力,市管道路、桥梁等设施的养护管理水平得到逐步提升,精细化闭环管理模式已建立,通过全处职工的努力,市管市政设施全年保持设施完好率90%以上,路灯装灯率100%,亮灯率99%,较好的完成了的创城各项工作任务。 2、重大节日亮灯:按照市政府节日亮灯任务,在市城管局的指导下,我处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对管辖范围内的各项照明设施、用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检修和清洗,做好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节点的亮灯安装工作,确保了节日亮灯期间的市区照明安全运行,烘托的节日气氛。 3、扬尘治理:我处按照市城管局“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分工,迅速行动,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市政扬尘治理工作。加强工地监管、避免施工扬尘。着重做好路基、土方回填等工地监管工作,明确扬尘整治负责人,定时洒水降尘,确保无浮土扬尘。 4、政风行风:今年以来,我处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栏目,认真及时解答和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另外,我们高度重视舆情,关注民需,安排专人每天搜集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渠道反映的市政设施问题,并在相关科室与基层站所间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形成闭环管理,确保设施完好率,为市民群众营造良好出行环境。全年接到市长热线600余件、收集城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信息共200余条,做到条条有回复、件件有处理,即畅通市民反映问题的渠道,又帮助我处提高自身反应能力与设施管理水平。目前我处已使用近20部城管通,自8月中旬以来累计收到数字化信息近7百件,全部按期处置,有力保障了设施完好率。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部门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行业管理体制不顺 今年根据市城管局工作安排,我处在行业管理方面积极行动,通过“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等全行业活动,与各县市区市政管理部门建立的联系,并对其日常建设管理工作形成常态化考核机制,目前各县市区市政管理部门隶属机构不尽相同,严重制约我处的行业管理工作。下步,我处将加强与行业兄弟单位之间的联系,建立更加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2、井盖管理错综复杂 目前我市城区道路井盖产权单位多达十几家,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协同管理水平亟待加强。下步,我处将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上报井盖管理建议,强化井盖管理。 四、资产损益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6891.8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8.3万元。 五、社会投诉情况 2016全年接到投诉中,反映城市道路问题的147条,占50%,占问题总数的一半,反映城市排水问题的65条,占22%,反映道路路灯问题的76条,占26%,反映桥梁问题的7条,占2%; 在2016年全年报道中,市政工程处直接管辖的报道63条,占21%;任城区的报道155条,占53%,超过报道的一半;高新区的报道38条,占13%,太白湖新区的报道39条,占13%。 六、重大信息公开 机构人员编制 周长珠、崔连伟、陈星华、梁波、陈鹤、胡新华、董慧玲、高伟、杨以群、蔡昊、邵延冰、廉德堂、石华、李克、孙运湖、张海军、杜博、丁永、李振齐、姚明磊、薛继伟、吴树军、胡桂生、金勇、王建忠、张敏、司家存、齐玉然、杨泽庆、寻昊、王忠礼、张成海、马吉涛、赵永泗、刘进民、华玲、韩应平、王全红、魏战勋、杜岩、薛爱芝、周永峰、李巍、郑义、张峰、王广清、李德平、旋小润、刘波、刘全富、李精才、李树昌、王立、申家元、孟子明、赵瑞军、徐志强、马驰、程安广、赵洪光、董志恒、卜斌、孙建文、吴峰、万永生、韩春强、李广军、徐德友、文延光、蒯全苏、付壮、司建国、魏德敬、李久峰、文永军、房文民、李培华、刘新年、马经龙、岳书保、张建华、唐海军、龙观光、郭景洲、张治海、杜广、胡元辉、李军、李玉勇、赵相学、李海基、张玉婷、苗慧、耿俊环、朱宜海、马建宾、冯建锋、韩继福、陈忠华、李红、刘合柱、杨海鹏、王艳清、李江、胡永燕、潘贞峰、金瑞苓、汤燕、张唐、陈宝元、宋春贤、李营、闫洪燕、魏丽霞、鲁冰心、韩玉权、郭斌、于宏伟、黄亮、仇云升、程林、王玉红、张志庆、焦栋许、张弛、逯平、郭传斌、马刚、张亚勇、薛晶、赵勇、耿涛、聂建华、王继涛、冯蕊、刘春秋、杨杰、沙东海、李大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