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六大队:宣传教育为先导 立案处罚保刚性

发布时间: 2022-12-08 14:37 信息来源: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 ]




超门头经营、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等“十乱”行为具有易反复和动态性强的特点,一直是一线大队日常执法的重点难点。近期,执法监察六大队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坚持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工作理念,有效改善了城市管理“十乱”行为治而无效的被动局面。


一是统一人员思想。按照市局和支队工作要求,借助全市上下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契机,大队通过例会、现场督导会等形式统一执法人员思想,积极培养执法队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心理素质,改变对“十乱”行为思想上习以为常、治理方法上因循守旧的病根,确立主动作为、积极求变的工作思路,为“十乱”行为治理打下良好思想基础。


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普法宣传是“十乱”行为治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实现“十乱”行为标本兼治的基础。只有市民充分认识到“十乱”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和“十乱”行为对城市文明建设的不利影响,才能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大队根据辖区实际,着重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执法队员通过执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商超、法制宣传周等活动形式,召开工作座谈交流会、现场法制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单页,结合实际案例和具体情况耐心细致地宣传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市民群众遵法守法的意识和习惯。


三是强化行政处罚刚性。十次的宣传不如一次的处罚效果明显,可以起到处罚一起、警示一片的骨牌效应。大队在做好宣传教育引导的基础上,针对个别商户屡次超门头经营、店外堆物、乱停乱放等行为,执法监察六大队在充分取证的前提下按照程序严格执法、刚性执法,根据案情分别进行当场处罚或一般程序处罚。2022年6月份以来,六大队共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46件,罚款18060元,一般程序案件10件,罚款22860元,特别是按一般程序查处济邹路破坏绿化带罚款17640元案件和查处商户向雨水井乱倒泔水罚款1000元两个案件,积极拓展了案件办理类型,办理数量和质量在支队处于领先。通过强化行政处罚的运用,大队辖区内超门头经营、乱堆乱放等经常性、反复性出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赵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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