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加大重点问题督查力度

发布时间: 2024-02-05 16:54 信息来源: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提高督察水平,强化督查职责,充分发挥督察对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重点问题的推动作用,确保重点案件的办结时效和办结率,按照支队领导要求,执法监察九大队在日常督察的基础上,建立《重点问题督查台账》,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问题、重点案件的督导检查力度。

一、明确重点问题的内容范围。

经过充分论证并报经支队领导同意,大队将以下六项案件作为重点问题督察内容:一是市局、支队转办的信访案件、网络问政案件、市长热线重点督办案件;二是媒体曝光、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三是重大活动保障督查发现的案件;四是连续两期日常督查通报指出,辖区单位未整改、未说明的案件;五是巡查中发现的规划、抛洒、大型广告、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六是领导交办的重点案件;

二、明确重点问题的办理要求。

一是各责任大队在报送重点问题整改情况时,问题整改照片要同位置、同角度拍摄。二是督查问题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执法监察九大队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三是除需要立即整改的问题外,一般问题三日内整改到位并回复,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期的,要做出说明并承诺办结时限。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完成的,要做出书面说明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封号处理。四是案件办结后执法监察九大队进行跟踪督查,连续一个月未再次发现,视为案件办结;超过一月再次发现视为新案件重新督办。

三、明确奖惩措施。

一是对未按时限回复、未按时间办理或办理不彻底的一般案件,根据支队考核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倍扣分;二是对媒体曝光、群众关注度高、重大活动保障、领导交办、市长热线重点督办的案件,除进行通报外,依据支队考核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从重扣分;三是责任单位对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到位,并进行长效巩固的,执法监察九大队进行复核后,作为亮点工作报送支队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加分。(执法监察九大队:赵宇  吴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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