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户外广告 提升城市品质

发布时间: 2024-07-03 16:31 信息来源: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促使城市户外广告与城市发展相适应,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力度,通过拆除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着力改善城市户外广告品质,展示城市新貌,为城市发展添彩。

一、扎实推进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工作。随着城市不断发展,现存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与城区环境格格不入,由于其占地广、体量大、风险高的缺点,与城市新发展理念冲突,已不能满足城市安全发展的理念要求。按照《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微山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等要求,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产权责任单位拆除城区高炮广告牌和楼顶商业广告牌。目前,城区内审批到期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已安全拆除,在拆除现场,执法人员监督指导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及作业现场警戒,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拆除工作,消除施工作业安全隐患。

二、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整治城区违规广告设施。一是拆除城区楼顶广告字,“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根据《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要求,执法队员采用逐街逐户通知的工作方式要求城区商户自行整改,按照先自拆后助拆的工作步骤,逐步完成城区主次干道楼顶广告字拆除工作。二是持续排查清理设置不合理的广告设施和门头店招。按照市容管理要求,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落实监管职责,高标准执行城市管理规定。另外,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规划引领,主导编制了《微山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并多次组织广告公司及设施产权单位负责人进行学习宣传,有效规避了户外广告违规设置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市容管理秩序,规范城区户外广告。一是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活动。以外地遮门挡窗火灾事故为警示,积极联合属地街道、公安及消防部门,对城区沿街遮门挡窗招牌设施特别是“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区门窗遮挡物问题进行了联合大排查大整治。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整稳步推进,自拆一家销号一处,分批分量完成消防安全隐患店招标牌的“清零”任务。二是突出新亮点、新特色,打造精品广告设置示范街。依照《微山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指导商户合规合法安装店招标牌,重点加强新建小区店招标牌的规范化设置。坚持亮点街区打造,实施运河古镇东风路段部分商户店招标牌改造提升工程,深入推进户外广告和招牌专项整治,努力将微山湖大道打造成为省级户外广告和招牌创新展示街区。

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着力提升管理效能,以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工作为起点,全面实施执法与监管,坚持严格化、细致化、特色化,提振城市发展活力,打造湖畔全新“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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