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圾”行事,分类有我——兖州区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5-12-05 09:21 信息来源: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2月4日,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以2025年度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织各单位垃圾分类志愿者在活动现场开展以“见‘圾’行事,分类有我”为主题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将法治理念与绿色生活实践紧密结合。

活动现场,“执法蓝”与“环卫橙”交相辉映,形成了一道亮丽的文明风景线。执法队员化身亲切的“分类指导员”,在宣传摊位前耐心细致地解答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分类难题。“粽子叶是其他垃圾还是厨余垃圾?”“过期药品该怎么处理?”面对居民的困惑,队员们依据分类标准与管理办法,结合实例逐一讲解,让复杂的分类规则变得清晰易懂。

志愿者们则手持宣传册,主动走向参与活动的居民与各单位人员,重点宣传《济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与《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规要点,说明个人与单位在垃圾分类中的责任与义务,特别强调了正确分类投放、杜绝混投混运对提升城市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不少居民驻足聆听,并就家庭分类的小技巧与志愿者展开交流。

“原来垃圾分类有这么多具体规定,以前有些细节确实没搞明白。”一位带着孩子参加活动的居民表示,“这样面对面的讲解很实用,回去就跟家人好好落实,也为孩子做个榜样。”

此次宣传活动巧妙依托宪法宣传周的平台,不仅普及了垃圾分类的日常知识,更强化了“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法治观念与公民意识,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下一步,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与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居民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践行者、推动者,共同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宜居环境,助力兖州区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

作者:(张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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