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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察队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事项

发布时间: 2015-01-19 16:32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察队

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事项

 

一、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察队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察队

单位住所:济宁市高新区火炬南路7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对综合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队容风纪等情况的督察检查。

法定代表人:苏建刚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50000

举办单位: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292

 

二、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察队章程

 

第一章 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

第一条 济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督察队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济编(200745号文于20074月批准成立,定名为“济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督察队”,20107月济编(2010)15号文,更名为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法局执法督察队(以下简称执法督察队)。
  第二条 执法督察队地址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火炬南路7
  第三条 执法督察队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对综合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队容风纪等情况的督察检查。

 

第二章 开办资金、经费来源和经济性质
  第四条 执法督察队资金总额50000元,开办资金为50000元。
  第五条 执法督察队属全民经济性质,经济来源为财政核发。

 

第三章 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执法督察队法人的基本权利是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范围内,实行队长负责制。
  第七条 执法督察队基本义务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执法督察工作;努力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为城市的有序、规范、整洁、优美、和谐发展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章 编制、领导职数与职权

  第八条 经市编办批准,执法督察队人员编制为28名。

第九条 执法督察队领导职数设置为:队长1名,副队长2名。
  第十条 执法督察队法定代表人产生程序:经组织考察,组织聘任。

第十一条 执法督察队法定代表人职权为:依据市综合执法局的职责范围,负责执法督察工作。

 

第五章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执法督察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会计科目,运用借贷记账法,进行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执法督察队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以进行具体的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六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执法督察队以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为人事管理依据,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贯彻执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考核办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守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具体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人员工资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十五条 执法督察队由于各种原因法人终止活动时,须由执法督察队法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或由济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方案,报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履行终止程序后,由济宁市综合执法局和执法督察队共同组成清算组织,制定清算方案,负责对执法督察队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清算结束后出具清算组织清算债权、债务文件,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出注销执法督察队法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八章 章程产生及修改程序

  本章程产生程序为:由执法督察队法人代表提出,经过济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再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生效。本章程不适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适合执法督察队职能时,可以进行修改,修改的程序与产生的程序相同。

                                        

二、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

 

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济编(200745号文于20074月批准成立“济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督察队”,20107月济编办(2010)15号文更名的通知,更名为“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法局执法督察队”。

 

三、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察队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重点抓督查,强化措施求实效

1、突出重点,保障决策部署落实。围绕迎接第23届省运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牛皮癣”专项整治、露天烧烤专项整治等大型节会活动及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督查,编辑发放《督察通报》25期,下达督办单25件。

2、全力以赴,做好创城迎查工作。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考核监督科坚持每天上街督导巡查,一天一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3、常抓不懈,巩固露天烧烤整治成果。对存在管理不到位的区域进行督导整改,确保整治一处、管好一处,整治成效持久保持

二、围绕上级督办事项,抓督查促落实

2014年共办理市政府督查室交办事项5件、市创城办交办事项14件、市长公开电话14期、市长公开电话网站投诉47件、政风行风热线2期、民意直通车2期、其他上级部门转办件2件。做到查则必果、果则必报、报则必准,有力的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开展信访工作,确保信访案件不出纰漏。针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群众投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四、取得的主要效益。今年,共办理网络问政平台反映问题720件,办结率100%;受理各类来信来访89件,电话举报916件,经逐件认真核实情况后,均己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群众。

五、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一)对督查工作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督查工作的内部环境有待改善。(二)缺乏有效的督导制约手段,存在督而不动,查而不改的问题。在明年工作中,一是将围绕创“五城”工作抓好落实。创城工作纳入明年督查工作的重点及时跟进、加强督导。 二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督查。深入分析热点难点问题的根源,通过与分局、大队座谈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地促进工作落实。

 

 

四、机构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察队

 

实有编制人数32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苏建刚、杨维卿、李茜、杨慎彪、吴元民、鲍秉伟、朱宏伟、夏爱红、吴瑞铭、陈立祥、董超、 仲侃、李志红、魏旭东、李新泉、赵书科、杨保英、黄传森、王芳、高鹏、翟广敏、王腾、张洁、唐庆颜、孙静、赵曼、张延迪、包金畅、卢刚、杨振举、强浩、王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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