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对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政治稳定,维护城市容貌的整洁、有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城管执法形象建设,就必须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方针,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城管执法形象,沟通与群众的感情,改善与群众的关系,最终形成“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城管执法形象建设的必要性
城管执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是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城管执法形象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树立城管执法的良好形象,意义重大。
1、加强城管执法形象建设,是新时期城管执法工作的现实需要。没有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城管执法工作就不可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不可能更好的完成任务。只有加强城管执法形象建设,才能造就出一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合格的城管执法人员,才能从容应对并正确解决各种复杂问题,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做出城管执法部门应有的贡献。
2、加强城管执法形象建设,是践行“两学一做”重要活动的体现。城管执法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执法的宗旨以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形象建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更好地“为人民管好城市、聚人心珍爱城市”。
3、加强城管执法形象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执法人员的言行不当也越来越容易引起广大群众的误解或纠纷。因此,只有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二、城管执法形象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内强素质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一个部门的形象是自己树立的,因此,要塑造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最重要的是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
1、树立五个意识。服务意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都要以是否有利于群众利益为衡量标准;程序意识。城管执法工作,不仅要严格遵守执法纪律,而且还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规定,追求程序规范;效率意识。城管执法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也是政府为社会服务的载体,强调效率当然是十分重要的;创新意识。面对新形势下的新任务,作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必须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形象意识。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人员的信任是从外表开始的,如果执法人员衣着不整,满嘴脏话、粗话,举止轻浮,蛮横无理,人民群众就会失去对城管执法的信任,城管执法形象建设就无从谈起。实施“形象工程”,给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是我们城管执法形象建设的良好开端。
2、增强四个能力。办案能力。一个职业能力强的执法人员,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娴熟的执行技巧,既要能够快办案,又要能够办好案,这样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执法效果;协调能力。城管执法工作对抗性较强,如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引发矛盾。因此,执行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协调能力,通过多协商、多沟通来解决问题;写作能力。执法人员不光要善于“动手”,还要学会动笔,要具备必要的写作水平。既要写好法律文书,做到文字顺畅、逻辑严密、说理透彻,又要多写执法理论文章,培养自己的思维能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好的工作方法会起事半功倍的功效。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努力培养科学的思维和工作方式,提高自身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交际能力。
3、加强机制建设。城管执法形象建设,必须从城管执法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抓起,在推行以执法为重点的业务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准,以执法为重点的业务规范化建设核心就是城管职责规范化;二是明,规范城管职责的目的一定要明确。规范城管职责的根本目的在于便民、利民、为民;三是清,严格落实支队推行的执法责任制,要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责任内容,强化责任监督,过错追究;四是新,从执法、执纪和内务管理等方面入手,严格做到工作规范、内务规范、监督规范和考评规范,体现科学、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城管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运行的新机制。
(二)外塑形象
俗话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要树立起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除了执法人员自身表现要好外,更要借助外力,提高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外树形象,就是展示现代城管执法新形象,争取更多的公众支持,获得最佳的社会效益。
1、加大宣传力度。首先是做好自身宣传。城管执法机关要把城管执法人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向社会传播,以获得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城管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和城管执法人员的亲和力。其次是通过开展“执法十一进”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各级城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展板宣传、设立网站、专家讲座、电视讲话、知识竞赛、法规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群众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接受、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新闻媒体是城管执法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主要载体。城管执法机关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最大限度地用好传媒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效应。要建立城管执法机关和新闻媒体的合作机制,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主动邀请媒体报道城管执法机关的正面先进典型,主动接受他们的舆论监督。 (市城管执法支队三大队 王胜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