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琵琶山路百花公园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拟订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关系有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调度、监督协调、检查评估等日常运行工作。
法定代表人:朱 华
经济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副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琵琶山路百花公园。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第十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负责拟订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有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调度、监督协调、检查评估等日常运行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
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党总支委。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党总支委会、行政办公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三条 根据《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5】10号)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调度科、业务考评科、监督受理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8 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综合调度科负责协调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内设机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提案、保卫、会务、接待等工作;负责网站的管理、信息简报的编发工作;负责财务及基本建设、车辆、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票据的管理;负责中心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负责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工作。
业务考评科负责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法规、政策和业务工作的对外宣传;负责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做好法律文书的领取、发放、存档工作;负责与相关单位的衔接与协调;负责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拟定城管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
监督受理科负责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法制宣传工作。
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负责对应任城区、兖州区、高新区、北湖区、经开区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六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法人基本情况(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单位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
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法人基本情况(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应当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事业单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等重大信息。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五)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决策机构提出意见,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 2015年12月28日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党总支委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党总支。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17以来,中心紧紧围绕市局党委工作要求,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指导意见》的安排部署,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以强化领导班子和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市级数字城管平台运行和验收工作,推动二级平台加快建设步伐,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外环道路清扫保洁督导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包保网格和道路工作任务,形成了多管齐下、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夯实基础、稳扎稳打,逐步完善平台运行机制和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参加住建部和省厅组织的各类专项培训活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编制了资料汇编。2017年3月29日举办了全市第一次数字化城市管理培训班,邀请住建部专家高萍进行专题讲授培训。6月14日在邹城再次举办了市县两级联网培训会。此外,中心还分批、分层次开展经常性的全体人员业务培训以及专题业务培训。
二是建立专项考核体系。制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考核办法,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设定各项考核指标,系统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及时、客观、公正地开展数字城管专项考核。今年以来,共编发《数字城管专项考核情况》21期。
三是组建技术攻坚小组。成立由分管副主任牵头,系统研发单位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技术攻坚小组。明确技术小组职责和人员组成,收集整理技术需求和运行问题,定期召开系统运维例会,组织实施系统优化升级,规范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职责不清、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较好地完成了研究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技术应用,功能的拓展、延伸工作,协调处理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数字城管建设相关工作。为市级数字城管系统软件、硬件设备、网络升级、运维管理、系统验收等工作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
四是推行“两级监督、两级指挥”管理模式。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各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根据权限分配工作帐号。按照七个闭环要求,优化了城市管理流程。
五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了《监督指挥手册》、《工作手册》、《关于全面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0余个规范性文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济宁市城管系统监管平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导则》等技术标准。
六是强化专职队伍建设。根据“两级监督、两级指挥”的管理模式,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信息采集工作体系,组建了125人的兼职采集队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20人的专职采集员队伍。每月定期编发《信息采集工作专刊》,对专职信息采集员进行考核,对局属各单位以及125名兼职信息采集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七是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平台于5月4日开始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平台工作台账,对市长热线转办等类型的案件,进一步规范处置流程,建立了严格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能够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规范管理、巩固提高,确保平台系统稳定运行和作用发挥。
一是完善市级平台系统建设。在去年智慧城管一期建设的基础上,督促中兴公司按照验收标准加快市级平台系统建设。建成了四个基础资源库:基础数据(整合建设了覆盖任城区、高新区95平方公里的基础地理信息、整合城市部件7万余个、划分了667个责任网格)、监管数据(视频、车辆等专题业务监管数据库)、考核数据、案件数据;提高了承载数字城管系统的网络建设。系统运行在以数据中心核心网络为中心的四张大网:综合监管网,监督指挥中心局域网、前端采集专网,以及公众参与网,提供电话通讯和互联网;加强了视频监控建设,即前端摄像头建设。视频监控的建设覆盖到城市管理的市容市貌、渣土车、防汛等重点区域,其中自建90余路、同时陆续接入经开区、邹城等区县视频、并共享了交通、港行、经信等部门4000余路视频;拓展了智能终端建设,即移动智能手机终端和车辆智能终端等;规范了应用系统建设。按照行业及国家标准开发了数字城管软件系统,包括9个标准子系统、3个拓展系统,其中9个标准系统通过了住建部的软件测评。
二是拓展平台案件受理渠道。开通了网络舆情、微信公共平台、城管啄木鸟等案件受理渠道,建成集电话、城管通、视频监控、网站、市民通、微信“六位一体”的综合集中受理平台。
三是强化案件流程规范管理。以系统验收为标准,加强了对受理立案、审核派遣、核查回访、结案存档等环节的管理监控,将各渠道的受理来源整合到数字化城管系统中来,修订了系统版本,增加了各二级平台操作人员的培训次数,从而有效提高了案件处理的效率,提升了受理、立案、派遣的正确率。
四是全力保障系统稳定运行。中心与系统建设运维方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及时协调中兴公司排查系统出现的问题,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快速排除系统故障。协助中兴公司认真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项目调研工作,详细掌握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等相关内容,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有序推进系统项目建设工作。
五是加强数据整合分析研判。利用平台数据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工作,研发城管一张图。针对案件处置过程中发现的系统存在的部件缺失、电子图层不全、部件属性不清等问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衔接,及时整理,为迅速、准确派遣提供了保障。
六是逐步强化信息硬件设备。根据城管通实际运行情况,及时更新套餐业务。新增95处监控点位,在外环道路安装8个PM2.5、PM10空气质量监控设备(后移交环保局)。车辆GPS设备安装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卫车、渣土车,整合接入了15家渣土公司302辆运营车辆定位信号、187路工地在线监控视频和市城管系统147辆环卫清扫车辆定位信号。
七是推进县级平台系统建设。召开了两次全市现场推进会,组织了两次实地督导,并按照省厅督导调度要求,每周、每月对各县市区进行调度督导,以市城管办的名义定期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进行情况通报。印发了《关于加快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全市数字城管秋冬季拉练活动。全市14个县市区有13个已建成数字城管系统,未建成的梁山县已完成招标,力争11月底完成建设。目前各区以及邹城、微山已实现与市级对接联网。
八是顺利通过平台系统验收。按照中央2015年37号文、省委2016年26号文关于数字城管建设相关要求,以及2016、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建成数字城管监督指挥系统”和“深化智慧城管建设,实现数字化城管市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中心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城管建设的相关要求,坚持“规范、完善、提高、拓展、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着力规范运行管理体系、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运行效能、拓展升级应用功能、创新工作打造亮点,严格遵循数字城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导则规定,系统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趋于规范、完善。2017年10月13日,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以92.8分的好成绩顺利通过省住建厅的综合验收。
(三)着眼创新、打造亮点,积极拓展市民参与创城和投诉举报渠道。
一是发挥现代科技优势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将数字城管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探索推进“五位一体”智能化平台建设,完成了“城管一张图”的研发应用,并逐步升级了系统界面,优化完善了常用功能点。今年3月份成功申报省住建厅2017年科学技术项目,推动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提高各类问题的发现、处置效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做好城管“啄木鸟”APP和微信公众号运行。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中心于3月份启动济宁城管“啄木鸟”手机应用软件研发工作,5月25日开始内测运行,并实现了与市级数字城管系统连接,7月7日正式上线运行的同时,编印了《济宁城管啄木鸟APP手机软件使用手册》,设置了投诉、服务、咨询、监督四大功能模块,使每一位下载使用这款软件的市民群众都成为义务监督员,及时发现报送城市问题,像啄木鸟一样为城市“找问题”、“治病”。会同中兴公司技术人员共同做好城管“啄木鸟”APP的运行管理,及时更新相关服务和信息查询功能。同时,进一步加强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运行工作,截至12月中旬,共编发宣传信息101期130篇。
三是形成“一网打尽”、“一个漏斗向下”的数字城管运行机制。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监督职能(即问题发现)统一到数字城管平台,然后统一派遣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实行“线上巡查”与“线下巡查”相结合,信息来源渠道除了专兼职信息采集、领导转办、上级交办、媒体曝光、城管服务热线之外,借助现代信息科技,增加了微信和城管“啄木鸟”手机应用软件报送等渠道,通过实时、及时查看访问视频监控、线上电子监测设备、车辆运行监控等方式进行“线上巡查”,初步形成了“一网打尽”、“一个漏斗向下”的数字城管运行机制。
(四)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抓好包保路段巡查督导工作。按照“路长制”要求,中心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创城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2017年文明单位测评实地考察指导手册》关于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的标准要求,扎实履行包保路段(琵琶山路和荷花路)的职责任务,安排专人进行持续不间断的巡查督导,及时准确发现、记录、反馈问题,现场纠正、劝阻一些不文明行为。对于宣传氛围、基础设施方面的问题和环境卫生方面的突出问题按时反馈包保路段所在区创城办,从而确保了包保路段存在问题的及时发现,反馈问题的及时解决。
二是牵头做好40网格的包保工作。根据市局安排,积极对接辖区街道办事处,定期召开网格包保协调会,调度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创城职责,制订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40网格单位包保分工表》,印发了《2017年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指导手册》。在做好两个包保村创城督导工作的同时,安排专人协助包保村解决实际困难,先后协调木槿和法桐等数十株,帮助包保村进行了补植。组织召开网格包保协调会,帮助包保村补植各类苗木100余株,协调有关单位施划了500余米停车线,有效解决了小区内绿化缺株和乱停车的问题,推动40网格创城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三是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把工作落到实处,中心以问题排查为出发点,强化外环道路清扫保洁巡查督导,不断加大巡查督导频次,及时调度北湖环卫处加大洗扫、冲洗、洒水、雾炮降尘频次,采用人工清扫与机械化清扫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湿式清扫车对道路进行清扫,有效降低了道路扬尘污染。对于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清单,反馈责任单位,跟踪整改落实,从而确保了督导实效和常态长效。
四是较好完成应急防汛任务。按照市局要求组建了应急防汛队伍,加强汛期值班备勤,配发了各类应急防汛器材。先后多次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全市应急防汛排险任务,全体人员充分发扬城管队伍“四特”精神,及时对所负责的路段进行排水、清障、警戒和交通疏导,确保了道路畅通和市民出行安全,受到广大群众一致认可。
(五)强化党建、提升队伍,不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所属人员绝大部分是中共党员的实际,中心按照年初制定的“以党建带队伍”的总体思路,着力从“四个方面入手,以基层党建带动整体队伍建设,以过硬的队伍建设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抓思想教育,带信念坚定的队伍。坚持将抓好思想理论学习教育作为促进队伍自身建设的根本途径,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以“党员活动日”为抓手,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础制度,不断丰富组织生活的形式,扎实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遵规守纪大教育、干部作风大提升,庆祝建党96周年“七个一”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实际丰富活动载体,做到“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在完成上级规定内容和动作的同时,还增加了自选动作,采用“党员每人一讲”的形式,在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了党建专栏,有计划的组织观看了《榜样》、《苦难辉煌》、《辉煌中国》、《巡视利剑》系列党史教育、警示教育电教片,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学习教育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抓组织制度,带遵纪规范的队伍。坚持单位制度与党内制度协调统一的原则,在健全完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办公内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外,中心机关党总支严格对照党章和市局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以组织设置,基本职责,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组织生活,党员管理,工作制度和考核等12个方面为重点,专门编印了《支部工作手册》,在有效推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制度化的同时,也为各党支部严肃党内生活和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指导和依据。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突出党组织书记亲自抓的主体责任,逐级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清单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重要内容;开展了“规范化、制度化党支部”、过硬支部创建等活动,同时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落实城管队伍“传帮带”工作机制,加强了对全体人员的纪律作风管理。不断强化日常监督考核,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定期调度等方式,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与年终考核、评先树优、民主评议党员紧密结合,有力促进了队伍的纪律意识和规范化建设。
三是抓作风效能,带素质过硬的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制定了中心机关党总支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的大队、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学习教育、健全制度、监督检查三条线齐抓并进,先后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系列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认真开展了“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廉政暨法纪监督集体谈话、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回头看”等活动,同时将市委市政府“三大”活动和市局城管队伍“强、转、树”专项行动打造“人民城管”服务品牌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全力营造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结合实际先后完善了民主议事、廉政谈话等制度,对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仔细排查,细化了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制度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严格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使队伍的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不断增强,着力保持了风清气正、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
四是抓党性表率,带创先争优的队伍。坚持“一名党员一面旗”的理念,发挥好党支部的龙头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强化示范带动作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创城和三重工作,坚持做到了三个结合,党建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在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主要框架落实好“传帮带·双四一”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工作,以党员之间坦诚的交心谈心有力促进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党建与创新相结合,全体党员亮明身份、走在前列,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在完成既定工作计划任务的同时,积极开拓创新,成功筹办了全市第一次数字化城市管理培训班和数字城管现场推进暨市县两级联网培训会,顺利通过了ISO9001:201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研发了“济宁城管一张图”,从立项开始缩短3个月提前完成济宁城管“啄木鸟”手机应用软件的研发,成功将创新提出的“济宁市智慧城管五位一体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为省住建厅科技计划项目;党建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党员干部带头做好清雪除冰和城区防汛,带头落实好创城期间“两路段、一网格”包保任务和外环路段督导巡查,带头做好与兄弟单位的配合联动,扎实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应急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基础数据不完整。部门之间信息数据资源、视频监控资源等基础性资源共享机制没有真正建立。此外,目前太白湖区和经开区的基础数据尚未建库,城市部件数据还未完全整合。
(二)信息采集和处理有待规范。在专职信息采集队伍无法实现常态化的情况下,采用兼职采集员模式,已无法满足平台运行正常所需的信息采集量。部分已建成运行的县(市、区)基本上都由城市管理系统内部调剂解决,信息采集员既发现问题又处理问题,还承担着监督员和处置员的角色,这种模式既不符合数字城管要求,也不符合住建部要求的监督轴和指挥轴两轴分离的要求,严重影响了案件处置效果。
(三)平台系统建设受到制约。智慧城管完成一期建设后需要继续完善。目前正在实施的智慧城管项目大部分都是智慧城市一期之外的项目,由于智慧城市二期尚未确定,项目推进存在困难,承建方项目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导致平台坐席人员工资发放、系统优化升级、软件研发更新和硬件安装维护等工作都无法正常进行,严重影响了市级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和完善。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完善平台建设和运维管理。对照技术方案不断优化系统功能,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梳理、汇总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功能点,督促中兴公司继续整改完善。及时协调解决各级平台反映的系统软件和硬件问题,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对各级平台建档立志,统一编排入网账号,归档建册。健全运维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网上巡查和现场巡查,督导二级平台使用情况。
(二)推进数字城管组织体系建设和制度体系建设。按照数字城管国标、行标、相关导则以及《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法》要求,推动“两级监督、两级指挥”管理模式建设。召开一次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现场会(培训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做好现有制度的修订和市、县(市、区)两级数字城管平台运行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的制订。
(三)推动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在市局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济宁实际,积极建议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对各县市区以及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体系。按照市局要求,做好数字城管专项考核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起草相关评价体系材料,专题向市局领导汇报。
(四)确定智慧城管后续建设规划。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确定后,积极汇报争取,明确智慧城管二期建设方案,增加智慧园林、智慧市政等模块,加强平台功能和应用系统建设,完善组织体系,健全“两级监督、两级指挥”管理模式,强化高位监督,规范信息采集,拓展数字城管应用范围。
(五)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配合市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调研推进工作。加快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推广物联网应用,配套建设传感器、智能标签等智能感知设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化管理与监控服务,通过在井盖、路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上安装智能信息设施设备,推进城市实体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相融合,构建智能基础设施,实现城市资源和要素信息的自动感知、高效传递、智能运用、互联共享,逐步建立全要素、全过程、全动态、可视化、空间化、智能化城市管理新模式。
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实有编制数:61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55人
朱华、徐建鹏、陈宝才、孙猛、崔鹏、王斌、李新泉、胡震、周雪梅、王绍雷、朱本静、王乐、胡公芹、于谦、苏建刚、崔港、魏旭东、乔友健、李芬、李丙瑞、何法民、郑峰、王科、王剑涛、王芳、谢腾、高伟、孙宝生、夏爱红、王腾、王先坤、翟广敏、李志红、张洁、赵曼、唐庆颜、杨振举、朱宏伟、陈晖、李茜、鲍秉伟、高鹏、陈立祥、吴瑞明、杨维卿、张延迪、张道川、戴义天、尚衍伟、丁群、朱淑贤、孟学、彭腾宇、王海亭、李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