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琵琶山路百花公园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拟订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关系有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调度、监督协调、检查评估等日常运行工作。
法定代表人:朱华
经济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副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琵琶山路百花公园。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第十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负责拟订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有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调度、监督协调、检查评估等日常运行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
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党总支委。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党总支委会、行政办公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三条 根据《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5】10号)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调度科、业务考评科、监督受理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8 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综合调度科负责协调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内设机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提案、保卫、会务、接待等工作;负责网站的管理、信息简报的编发工作;负责财务及基本建设、车辆、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票据的管理;负责中心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负责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工作。
业务考评科负责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法规、政策和业务工作的对外宣传;负责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做好法律文书的领取、发放、存档工作;负责与相关单位的衔接与协调;负责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拟定城管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
监督受理科负责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法制宣传工作。
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负责对应任城区、兖州区、高新区、北湖区、经开区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六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法人基本情况(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单位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
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法人基本情况(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应当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事业单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等重大信息。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五)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决策机构提出意见,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 2015年12月28日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党总支委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党总支。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18年以来,数字化中心按照省、市委和市局“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不分阶段、不设环节,同时推开、同步推进的要求,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并深化“以党建带队伍”的工作思路,以“完善提高、补齐短板、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为总体目标,积极开展新型城管建设暨三年提升行动,全力推进2018年度“三重”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三重”工作。
1.智慧城管及规范化建设。1月23日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2018年度审核认证。按照市局要求负责政务服务类APP普查和规范整合工作,经核实全局汇总共9个,其中移动客户端程序1个,微信公众号8个。对各单位提出采取自查、核实、检查、规范等方式,切实做好规范整合有关工作。
2.城管数据库建设。按照数字城管国家标准调整了地理信息普查对接数据编码;修复了市级平台数据接口,畅通了与高新区、任城区、经开区的平台数据对接通道;搭建部件数据库框架;在经开区开展城管云服务,为下一步数字城管系统市区(县)一体化积累建设经验。
3.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平台建设。按照省厅和数字城管分会要求,严格遵循部、厅《导则》和国标规定、要求,积极推进市、县(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14个县市区全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数字城管建设任务时间节点要求建成平台,实现了数字化城管市域全覆盖的目标。3月份组织专家组对汶上县数字城管进行了模式验收。
4.城市管理监管评价体系建设。制定了《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验收规定》,3月28日组织专家组对汶上县数字城管系统进行了模式验收,以85.6分的成绩通过。4月3日、4日分别与局属各单位和5个区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13日以市局文件出台了《2018年度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实施办法》。5月31日,根据考核办法组织各区城管(执法)局、数字化中心和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考核。6月份对14个县市区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了春夏季督查。7月17、18日,对鱼台、嘉祥、梁山、微山4个县的数字城管系统验收工作进行调度,提出具体建议和整改措施。9月份对督导的4个县进行了验收,提前完成省对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的考核指标。
5.对标徐州模式制定推进措施。为落实市人大执法检查“突破瓶颈制约,强化智慧城管建设”整改要求,完成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快数字城管智慧化升级”的任务,9月4日,组织人员参加了对徐州市数字城管工作和系统平台的考察学习,形成了《关于赴徐州市考察学习数字城管的报告》,同时向市政府提报了《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升级情况的请示》和《关于解决数字城管运行人力保障的请示》。
(二)夯实基础,积极开展新型城管建设三年提升行动。
1.明确目标任务。为切实把新型城管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落到实处,力求在数字城管建设上寻求新的突破和发展,中心领导班子在年初逐个与科室、大队召开了工作务虚会,结合各自岗位职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了发展形势和壁垒。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市局重点工作安排,确定了中心未来三年的总体目标,即:平台建设实现“四新”、系统运行“提升四个能力”(夯实信息建设新基础,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打造管理规范新体系,提升标准化保障能力;开启数据应用新篇章,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协同互动新格局,提升精准快速指挥能力),基本建成权责明晰、信息支撑、社会协同、运转高效的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体系,初步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
2.完善工作机制。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中心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出、扎实稳进的工作思路,制定出台了《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推进新型城管建设开展城市管理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结合新的工作任务修订完善了数字化中心《2018年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科室大队工作任务。按照数字城管国标、行标、相关导则以及《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制订出台了《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导则》、《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兼职信息采集管理办法》等,推行“两级监督、两级指挥”管理模式。
3.强化组织实施。明确了以中心领导班子为组长和副组长,科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城管建设领导小组,对城新型城管建设和三年提升行动进行梳理、理顺,明确目标、任务和需要解决的难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现路径和方法。中心计划用三年时间(2018突破提升年、2019拓展提升年、2020优化提升年),通过健全数字城管组织体系、建立数字城管标准化体系、构筑信息化支撑体系、构建业务系统平台运行体系和构建城市管理大数据治理体系等五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工作深度融合,提高数字城管运行水平和服务能力,增强数据分析决策能力,为全面推进新型城管建设作出贡献。
4.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住建部、数字城管学组、省住建厅和市局各类专项培训活动。邀请深圳图元、立得空间和数字政通等专家开展数字城管国家标准和专业技术培训。分批、分层次开展经常性的全体人员业务培训以及专题培训。参加市普法办举办的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和市局组织的《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普法考试。力求在人才结构上实现“三个转变”:在知识结构上,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在能力素养上,由“经验型”向“创新型”转变,在本职工作上,由“粗通型”向“专家型”转变,努力打造一支“又红又专”的数字城管队伍。
(三)发挥优势,积极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1.保障城管服务热线正常运转。加强与联通公司和中兴公司的联系,保障城管服务热线2612319正常运转,根据工作需要,完成城管服务热线单线运行,按照市长电话办理要求,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畅通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的渠道。
2.做好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运维。重点加强视频监控的运维,保证现有的视频监控点位在城市防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发挥作用。实行“线上巡查”与“线下巡查”相结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数字城管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多次召开市区两级数字城管部门和局属单位案件办理会议,强化一城五区监督指挥体系建设和案件办理工作,形成“一网打尽”、“一个漏斗向下”的数字城管运行机制。
3.全力配合智慧环卫系统建设。济宁智慧环卫系统是今年我局重点建设的子系统,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指挥环卫平台,积极开展智慧环卫系统软硬件维护升级,确保智慧环卫系统正常运转,实现了城市道路精细管理、深度保洁。
4.拓展城市防汛、户外广告管理以及噪音监测信息化应用。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以市气象部门为龙头,以市城防指为核心,以城市防汛网络为枝干的城市防汛预警机制。结合市级数字化平台建设,研发了《城市防汛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了对部分区域低洼点、立交桥涵和积水点实时视频监控、调度、指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采取科学措施,迅速做出反应,降低灾害风险。户外广告管理确立了规划先行,注重源头管理控制,优化许可服务,规范许可流程,健全完善技术标准的管理思路,实现了对城区61块大型户外广告的实时管控。督促各责任单位在主城区17个公园绿地安装噪音监测设备,在中高考期间对城区各种噪音监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5.配合完成渣土车辆管理子平台建设。为了进一步提高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水平,中心与渣土办联合建设了渣土车辆管理平台,对城区渣土车车辆信息、车辆监控及车辆GPS轨迹进行有效地管理,将车辆位置信息实时传递至监督指挥中心,方便统一管理。
6.制定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升级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为落实市人大执法检查“突破瓶颈制约,强化智慧城管建设”整改要求,市委“建设市级和各县市区、功能区高效联动的智能城管指挥平台,发挥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建立起全民监督、全民参与、动态监控、即时处置的工作运行体制。”的创城工作要求,组织人员制定了系统平台升级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7.做好创城道路和网格包保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做好车站东路—琵琶山路包保巡查工作。牵头做好第28网格创城包保工作,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帮助街道、村居解决重难点问题,完成各项创城任务目标。根据市文明办“路长制”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班次,确保巡查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及时发现、记录并反馈问题,现场纠正、劝阻不文明行为,及时梳理上报巡查台账。
二、存在问题
(一)数字城管系统需要继续完善。目前使用的数字城管九大标准子系统版本较早,与新版本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系统运行尚不能完全满足城市管理工作需求。实际运行中,在软件研发、技术攻关、项目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和不足。
(三)制约数字城管有效运行的人力保障短板问题尚未解决。一是坐席员问题。为了保障平台系统的基本运行,中心临时抽调了几名协管员到指挥大厅,勉强能够维持系统运行。但随着创城工作任务量不断加大,目前现有人员将无法满足日常工作和平台系统运行的需求。二是专职信息采集人员问题亟待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推动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升级改造相关手续办理。按照市政府对《关于解决数字城管人力保障的请示》批复意见,积极协调市编办和市财政局,尽快将坐席员和信息采集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解决制约平台规范化运行的瓶颈。
二是按照市政府批复意见积极开展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并实现案件数据、城管热线等系统与新建平台无缝对接。推进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建设(包括数据库框架、城市管理部件数据库、单元网格数据库等)。探索城管智能图像识别视频监控技术应用,发挥数字城管现代科技优势,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是推进数字城管专项考核体系建设。按照市局综合考核要求,调整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形式,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建立考核结果应用和通报制度,不断提高专项考核的客观性和评价作用。
四是推进数字城管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认真研究系统平台升级改造、专职队伍建设、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按程序拟订相关制度和汇报材料。根据工作需求实际,新增、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五是进一步推进两级监督、两级指挥管理模式,升级、整合区县系统平台,完成市、县两级对接联网,健全市、县两级数字城管业务协同,实现市区县一体化建设,形成上下贯通、全市联动的指挥网络和运行机制。
六是开展全市数字城管平台运行效果创优活动。组织、动员各县市区数字城管平台参加省住建厅城管局和省城建协会数字城管分会创优活动,通过活动推动各县市区平台逐步组建专职队伍(坐席员、信息采集监督员)、拓展监管覆盖范围、健全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完善信息系统更新维护机制、建立数据挖掘分析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不断提升平台运行效能。
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实有编制数:61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56人
朱华、徐建鹏、陈宝才、孙猛、崔鹏、王斌、李新泉、胡震、周雪梅、王绍雷、朱本静、王乐、胡公芹、于谦、苏建刚、崔港、魏旭东、乔友健、李芬、李丙瑞、何法民、郑峰、王科、王剑涛、王芳、谢腾、高伟、孙宝生、孙婷婷、陈鑫鑫、郭珊珊、夏爱红、王腾、王先坤、翟广敏、李志红、张洁、唐庆颜、杨振举、陈晖、李茜、鲍秉伟、高鹏、陈立祥、吴瑞明、杨维卿、张延迪、张道川、戴义天、尚衍伟、丁群、朱淑贤、孟学、彭腾宇、王海亭、李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