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济宁市市政工程处
住所:济宁市火炬路公铁立交南西首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路灯>设施维护管理;城市防洪。
法定代表人:周长珠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6177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2603079
二、事业单位章程
济宁市市政工程处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 单位名称:济宁市市政工程处。
第三条 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火炬路公铁立交南西首。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第五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六条 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单位的宗旨:为生产生活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
第九条 单位的业务范围: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路灯>设施维护管理;城市防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为中共济宁市市政工程处总支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机构的设置与调整,中层干部的任免,内部分配方案。
(四)研究制定单位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
(五)修改重要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济宁市市政工程处法定代表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中共济宁市市政工程处党总支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方案,中层干部的任免,内部分配方案。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三条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八条 本单位用人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 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十二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和区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事业单位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改变或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应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单位终止后的资产收归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事业单位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生效。
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重点工作
(一)完成济安桥翻建工程建设
该项目跨越老运河,工期紧、任务重。前期主要进行了管线迁改工作,2017年7月完成围堰、导流管安装、便道施工及老桥拆除外运等工作,8月份完成了75根桥梁桩基施工,9至10月份主要进行了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及承台钢筋绑扎、砼浇筑工作,11至12月份完成了主、腹拱圈浇筑、拱上填料及桥面砼铺装施工,2018年4月份完成桥面沥青铺装及桥梁附属设施施工,并于4月28日正式提前通车。目前,工程档案资料已整理完毕,本12月6日实施竣工验收工作。
(二)对市直管道路、路灯、桥梁等进行提升及日常养护维修。
对破损的主路面和人行道修补,及时发现、确保无明显坑窝,及时更换缺、损路沿石,保证市政设施完好;加强桥梁日常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通行能力和桥梁设施的完好。
不断加大市管道路、路灯等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作。一是对破损的主路面和人行道及时进行修补,确保无明显坑窝,及时更换缺、损路沿石,保证市政设施完好,截至目前,累计完成车行道维修近1.5万平方米,人行道铺装近1.13万平方米,侧缘石起垫修复656.8米,树穴石修复112.6米等,保证市政道路完好率90%以上。二是继续完成红星路、济安桥路、洸河路路灯改造工程,补装缺失路灯60 杆,对共青团北路,建设南路、文昌阁路等部分路段进行不同程度的线路改造,铺设电缆约2万余米,补路灯铭牌171个,砌筑检查井近300座,拆除路灯广告牌700余处,累计完成路灯线路巡查近2.3万公里,查处线路故障1148处,更换LED灯头112套,射灯23个,维修路灯4000余盏次,确保装灯率为100%,亮灯率保持在99%以上。三是建立健全桥梁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和桥梁监控系统,完善桥梁建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通行能力和桥梁设施的完好。目前29座桥梁已提交检测报告,日常维修桥梁锚头维护645个,索套管防腐400平方米,箱梁裂缝修补3000多米,清理土方1.5万立方米,锥坡施工500平方米,护坡勾缝1500平方米等,保障桥梁通行能力和设施的完好。
(三)完成常青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内容
常青路升级改造工程已完成可研、环评等工作,并于2017年在市发改委立项,立项金额3000万元。目前,设计招标工作已经完成,由设计院制定了初步设计方案,并进行了初设方案汇报。
(四)完成吴泰闸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内容
吴泰闸路升级改造工程已完成可研、环评等工作,并于2016年在市发改委立项,立项金额6000万元。目前,设计招标工作已经完成,由设计院制定了初步设计方案,并进行了初设方案汇报。
(五)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专项整治
对主城区道路等市政设施进行普查,根据创城需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编制工程预算。
2018年4月底对市直管道路内所有产权单位井盖、人行道坡道口等进行普查工作,并登记建档。针对道路路面各类检查井发生沉陷及周边路面出现的裂缝、不均匀沉降、烂边烂沿等情况,根据雨污水井盖维修整治导则,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理念,利用新材料、新技术,对新建或改建的一律实行防盗、防沉降、防响动的“三防”井盖安装工作,逐步改造更换路面老井盖,彻底解决“马路蜂窝”现象,以提高道路外观和行车的舒适度,保障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截至目前,完成防沉降检查井273座,换补井盖井篦467套。
(六)开展智慧市政及规范化建设工作。
包括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路灯监控系统、防汛预警、泵站智能化管理系统、智慧市政综合管理系统等。编制《济宁市市政设施养护规范化管理守则》。
目前智慧路灯基础调研资料已收集完毕,路灯及线路改造年度计划已基本完成;智慧防汛工作已与意向技术服务公司对接,听取了其初步技术方案汇报;智慧桥梁的信息收集工作已基本完成,29座桥梁主要部分已经检测完毕,并提交了定期检测报告,正在办理桥梁在线监测的立项工作。收集了外地相关的管理办法、制度,编制了调研问卷,向各管理所征求意见建议、汇总整理,正在积极准备《济宁市市政设施养护规范化管理守则》编制工作以及各项制度、办法、表格的编制工作。
(七)加强城市防汛工作。雨水管道、雨水斗清理;防汛设施、设备检修保养、维护、调试;防汛物资采购;防汛泵站自动化改造、防汛工程远程控制系统。
全力做好市政防汛抢险工作。一是制定了《2018年市政防汛工作方案》,成立了市政防汛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防汛职责,实行领导包路段、包泵站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市政防汛应急抢险体系。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领导在岗、人员在位,出现突发情况时,做到信息及时,指挥得力,政令畅通。二是开展市政防汛设施维修改造。年初根据市城防办下发的《关于尽快清理疏通城市排水系统的通知》要求,开展了直管道路排水管网疏通、防汛设施维护和井盖防坠网加装工作。清掏雨水井检查井4236座,外运污泥8198立方米,疏通支管25815米,处理冒水36处,改造道路积水点12余处。三是对8座泵站进行维修及维护,并对个别泵站出水口进行了改造和清淤,对直管5个公铁立交桥下安装了警示系统,保障市民通行安全,整个各公铁立交桥下均未出现严重积水导致交通中断的情况。汛期前,完成防汛物资采购、防汛应急服务项目采购及防汛机械保养维修。四是在今年8月20至25日赴鱼台县抢险救灾工作中,出动防汛车辆24台,组织出动人员620人次,经过近150小时的昼夜奋战,胜利地完成了赴鱼台县抢险救灾工作,并获得鱼台县城管局和鱼台县李阁镇敬赠的“心系百姓解民忧、排涝救灾伸援手”锦旗。
三、创新工作
(一)“智慧市政”新型城管课题研究组建课题研讨小组,确定初步方案,进行平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2018年,建设信息时代的市政设施管理,创新市政管理模式,建立智慧市政,提高市政设施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促进信息技术和市政管理过程的有机结合,先行组建了课题研讨小组,确立了小组负责人、具体的组成人员以及调研等工作,依靠现有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大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力度,完善智慧市政所需网络和处理平台,完善数据库建设,与数字化管理中心积极对接,逐步嵌入路灯自动化控制、检查井盖监控、泵站自动化控制、桥梁在线监测等模块,实现市政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空间可视化和智能化,并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实现政府信息化建设相关资源的共享,由数字市政走向智慧市政,提高市政管理水平。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市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市政道路、桥梁、泵站、路灯等市政设施规范化、科技化、数字化管理水平,集中突破由数字市政到智慧市政的提升,按照城管局及处领导安排部署,从今年年初开展了“智慧市政”新型城管课题研究工作。目前“智慧市政”基础资料调查摸底工作已初步完成,正在与技术服务公司对接商讨初步设计方案。
(二)编制完善济宁市市政设施养护规范化管理守则;各项制度、办法、表格完成初稿。
2018年,编制完善新型防沉降检查井、SMA改性沥青、道路维修、人行道等一系列导则,制定完善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人行道、检查井盖产品库和施工企业库,通过一系列导则、办法的制定,完善市政养护维修市场化运转体系,从流程、作业、评定等各个方面,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统一各类表格,推动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建设,使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是完善市政设施养护市场化管理,规范市政设施养护内部流程。结合《济宁市政府政府投资项目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市城市管理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市政工程处招标采购、管理内部流程,明确相关科室、管理所职责和程序。二是加强市政设施养护精细化管理,完善市政设施巡查、检测制度,科学制定检查、评价和养护对策。按照住建部《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济宁市城市道路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文件,建立道路、桥梁、路灯、泵站、排水设施等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制度,统一巡查记录、损坏通知单等相关表格。根据不同的病害情况,检测和评价结果划分评定等级,制定养护对策,提高养护维修的针对性。目前,收集了外地相关的管理办法、制度,编制了调研问卷,向各管理所征求意见建议、汇总整理,正在积极准备《济宁市市政设施养护规范化管理守则》编制工作以及各项制度、办法、表格的编制工作。
(二)经济社会效益
1、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我处各部门迅速行动,一是对城市道路破损问题进行全面摸底,组织人员迅速进行维修;对于人行道、盲道全面排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整改;二是积极利用路灯灯杆广告,做好文明标语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创城氛围;三是对目前在道路范围内路名牌、路口指路牌等交通设施进行检查,发函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四是强化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快速整改到位,确保路面平整率和路灯亮灯率。
2、开展井盖病害治理活动
按照上级的部署,年初我处对市直直管道路的所有井盖进行摸底调查,并组织启动实施了市政井盖病害专项治理。截止年底,我处治理沉降雨水检查273座,显著提高了路面行车的舒适度,对其他管线单位的井盖病害治理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
3、做好重大节日亮灯工作
按照市住建委节日亮灯任务,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对管辖范围内的各项照明设施、用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检修和清洗,做好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节点的亮灯安装工作,确保了节日亮灯期间的市区照明安全运行,烘托的节日气氛。
4、保护环境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我处按照任务分工,迅速行动,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市区扬尘治理工作。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城市建设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鲁建城函[2014]46号)的要求,加强工地监管、避免施工扬尘。着重做好封闭围挡、施工区域及出入口路面硬化、设置冲洗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渣土等物料密闭蓬盖、洒水降尘等工地监管工作,明确扬尘整治负责人,确保无浮土扬尘。
5、积极处理媒体社会反映事项
以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行阳光行政,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栏目,认真及时解答和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继续加强舆情监督处理机制,对数字化管理平台、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舆情进行收集、处置,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舆情呈逐月下降趋势,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处置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170余次,全年处理各类问题共计300余次,办结率100%,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养护标准不高,缺乏亮点。市政养护还不够精致,标准还不够高;对市政设施综合管理还缺乏更科学更先进的管理方法,管理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设施监管力度不够。因违章处罚权不在我处,给我们的设施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由于管辖范围的设施量大、范围广、战线长,工作效率受到影响,部分路段和部位的违章占道和私自挖掘现象还局部存在,破坏、偷盗设施行为还时有发生。
三是服务意识有待于加强。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有的放矢地查找不足,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要敢于亮丑找差距,从不断改进服务、提高认识中,转变工作作风,热情为百姓、为企业服务,提高服务的标准和质量。
四、资产损益情况
2018年度总收入16757.8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5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工程项目)14165.89万元;本年度总支出1675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2万元,项目支出14165.89万元,本年度净资产6275.51万元。
五、社会投诉情况
2018年共收集与市政工程处建设、管理有关的报道170条,其中:
1、按类型分: 反映城市道路问题的71条,占42%,反映城市排水问题的14条,占8%,反映道路路灯问题的72条,占42%,反映桥梁问题的13条,占8%。
2、按管辖区域分: 市政工程处直接管辖的26条,占15%;任城区管辖的85条,占50%;高新区管辖的34条,占20%,太白湖区管辖的25条,占15%。
六、重大信息公开
机构人员编制
周长珠、崔连伟、陈星华、梁波、龙观光、陈鹤、胡新华、董慧玲、高伟、杨以群、蔡昊、李克、孙运湖、张海军、杜博、丁永、李振齐、姚明磊、薛继伟、吴树军、胡桂生、金勇、王建忠、张敏、司家存、齐玉然、杨泽庆、寻昊、王忠礼、张成海、马吉涛、赵永泗、刘进民、韩应平、魏战勋、杜岩、薛爱芝、周永峰、李巍、郑义、张峰、王广清、李德平、旋小润、李精才、李树昌、王立、申家元、孟子明、赵瑞军、徐智强、马驰、程安广、赵洪光、董志恒、卜斌、孙建文、吴峰、万永生、韩春强、李广军、徐德友、蒯全苏、付壮、司建国、魏德敬、李久峰、文永军、房文民、刘新年、马经龙、岳书保、张建华、唐海军、郭景洲、张治海、杜广、胡元辉、李军、李玉勇、赵相学、李海基、张玉婷、苗慧、耿俊环、朱宜海、马建宾、冯建锋、韩继福、陈忠华、刘合柱、杨海鹏、李江、胡永燕、潘贞峰、金瑞苓、汤燕、张唐、陈宝元、宋春贤、李营、闫洪燕、魏丽霞、鲁冰心、韩玉权、郭斌、于宏伟、黄亮、仇云升、程林、王玉红、张志庆、焦栋许、张弛、逯平、郭传斌、马刚、张亚勇、薛晶、赵勇、耿涛、王继涛、冯蕊、刘春秋、杨杰、沙东海、李大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