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徐兴华为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发布时间: 2020-07-01 08:47 信息来源: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6月29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徐兴华为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2020629

尊敬的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我拟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的议案进行审议,这是对我的信任和厚爱。如果本次能通过任命,我将不辱使命、恪尽职守、敢于担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旗帜鲜明,准确把握当前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更好地发挥城市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二、始终做到担当作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创新体制机制,弥补短板缺项,健全完善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大城管格局;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提高市政、园林、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绿化、美化、亮化三大提升行动,每年创建一批示范性样板工程,打造“精致城市”,提升城市美誉度;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全力全速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织密“五区”管控网,消除管理空白点,提高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三、始终做到为民服务。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在全市城管系统广泛开展“与市民群众携手共建共管城市”为主题的民意大走访、问题大排查、作风大整顿活动,全方位找差距,下足“绣花功夫”,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使城市管理更具温情、更暖人心,使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乐宜游,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四、始终做到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执法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决议、决定,建立健全执法事项清单制度,把城市管理法规条例落实到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大力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将一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城市综合执法巡查、监督、考评机制,实现长效管控,不断提高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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