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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法人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 2021-03-11 11:06 信息来源: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单位名称:济宁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琵琶山路百花公园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有关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日常调度、评估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定代表人:朱华

经济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1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济宁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副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琵琶山路百花公园。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第十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有关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日常调度、评估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

中共济宁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党总支委会、行政办公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三条 根据《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5】10号)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调度科、业务考评科、监督受理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8 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综合调度科负责协调济宁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内设机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提案、保卫、会务、接待等工作;负责网站的管理、信息简报的编发工作;负责财务及基本建设、车辆、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票据的管理;负责中心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负责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工作。

业务考评科负责济宁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法规、政策和业务工作的对外宣传;负责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做好法律文书的领取、发放、存档工作;负责与相关单位的衔接与协调;负责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拟定城管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

监督受理科负责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法制宣传工作。

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负责对应任城区、兖州区、高新区、北湖区、经开区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六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法人基本情况(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单位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

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法人基本情况(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应当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事业单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等重大信息。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五)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决策机构提出意见,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 2019年10月8日中共济宁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总支部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共济宁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根据市政府、市局通知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经市智慧城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在充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初步制定了2021年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智慧城管发展思路和方向。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平台建设情况。智慧城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之初数字化中心确定了边建设、边完善、边联网的工作思路,为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各项工作压茬进行。2019年年底确定选址,开始进行场地施工方案设计。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自20205月初开始进场施工,7月上旬场地施工和硬件设备安装完毕后开始进行地理信息普查工作,陆续完成了主城区单元网格数据、部件数据和事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数据入库,涵盖了住建部规定的事件6大类,83小类,部件5大类,121小类,总部件数773506个。9月分开始进行上报测试案件,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初验工作。

(二)系统建设内容。智慧城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一中心三系统”。“ 一中心”是运行中心场地建设。“三系统”是数字城管九大标准子系统、全移动信息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在场地建设的同时,开展系统软件部署。主要工作包括申请大数据政务云资源,主城区部件普查,划分单元网格,协调国土地图,录入行政区划边界,推进部件管理确权等。根据国家标准,整合各区地理信息数据,形成济宁市域内地理信息数据库。

(三)对接联网情况。市级智慧城管系统与省级平台和国家平台分别于今年3月初和6月初完成对接联网。由于各县(市、区)数字城管建设运行情况不均衡,多数县市数字城管平台到了更新迭代时期。因此,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调整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系统上云,推行市、县(市、区)一体化建设运行新模式。整合兖州区、高新区、经开区地理信息数据,形成“一城五区”地理信息数据库。推进市级平台和五个区级平台一个系统操作、一个网络运行。目前,五个区均已完成部署,高新区和经开区已经投入使用。9个县市平台完成对接联网,共享了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并与市大数据中心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共接入视频监控273路。

(四)功能拓展提升情况。根据住建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和《技术标准》及省住建厅《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数字化中心在数字城管九大标准子系统国家标准建设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和升级,推动市政、环卫、园林、城管执法、渣土运输、户外广告、共享单车等行业应用系统建设,推进智慧城管行业领域一体化发展。同时,开发了“数治城管”微信小程序,拓展市民群众上报渠道。

二、智慧城管发展面临的形势

根据近期住建部、工信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科〔202059号),住建部印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的通知》(建办督〔202046号)和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国家和省、市、县要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市政综合管理能力。深化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市容秩序、市政管网、建筑能耗、垃圾分类等领域应用,实现对城市范围内基础设施、环境、建筑等的动态监测。依托智慧城管建设成果,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各级平台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数字化中心将围绕“实用、好用、管用”原则,加快实施智慧城管“1+6”建设。即:城管大脑云平台+城市运行“一屏全观”、城管事务“一网统管”、治理要素“一库总揽”、统计分析“意图呈现”、信息感知“一芯互联”和服务管理“一呼必应”,以此为目标推动系统、软件、硬件进行全面持续优化升级。

(一)健全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系统平台升级改造、专职队伍建设、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提请市城管委出台《济宁市智慧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手册》和《平台运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新增、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

(二)组建专职信息采集队伍。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积极汇报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一家专业信息采集公司,组建一支专职信息采集员队伍,承担巡查、采集和核查等任务。

(三)市区联动规范运行。实行“两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归口处置”运行模式,科学设计市区两级联动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促进城市管理运行协同化能力提高。

(四)构建“四步闭环”流程。通过智能设备识别上报、案件自动分派处置、分析对比核查结案、汇总统计考核评价的“四步闭环”高效处理业务流程,助推智慧化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五)建立派遣处置机制。在《监督指挥手册》的基础上,结合市、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扁平化派遣、双流程派遣、跨区域派遣、同时段派遣、主协办派遣、多部门派遣等机制,提升案件派遣效率。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及时高效、结果满意的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机制。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四级网格处置机制,实现电子化处理、编码、建库。对疑难问题,建立多部门协同处置、疑难确权处置工作机制。

(六)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系统平台数据,认真开展统计分析工作,通过“大数据”对城市管理问题分析研判,定期提交成果、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大数据应用推进城市治理分析研究,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七)完善考评机制。通过建设从信息采集到处置结案为标准流程的城市管理问题长效考评制度体系,建立智慧城管量化考核模型,健全以综合评价和决策支持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分析、考核评价和绩效评估体系,充分发挥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对各级责任主体的管理水平与工作效能等进行综合考评。

(八)推进智慧城管事部件确权。通过事、部件精确分类、厘清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各区职权,将城市管理问题落实责任到人,形成快速反应、便捷操作、高效运行的智管理模式。

(九)实施项目竣工验收。根据数字城管国家标准,项目初验合格后平稳运行90个工作日,可以进行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数字城管国家标准,平台竣工后,系统连续、安全、稳定试运行6个月,申请省厅组织专家对模式建设和运行效果验收。

(十)推动行业子系统建设。按照住建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山东省智慧城管建设导则》的要求,推动智慧城管行业信息化一体发展。在数字城管九大标准子系统国家标准建设要求基础上进行拓展和升级,推动局属各单位加快推进市政、环卫、园林、城管执法、渣土运输、户外广告、共享单车等行业应用系统建设。

(十一)建设市区一体化模式。采取“以市带区”、市县联网运行模式,推进任城区一体化建设和曲阜市对接联网,推动兖州和太白湖系统启用;按照联网方案要求推送数据,进行对接整改,完善案件流程;科学设计市区两级联动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梳理区级处置部门组织架构,培训操作人员,进行案件流转,测试系统。

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

实有编制数:61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54人

朱华、徐建鹏、陈宝才、孙猛、王斌、李新泉、胡震、周雪梅、王绍雷、王乐、胡公芹、苏建刚、崔港、魏旭东、乔友健、李丙瑞、何法民、郑峰、王科、王剑涛、王芳、谢腾、高伟、孙宝生、孙婷婷、陈鑫鑫、郭珊珊、夏爱红、王腾、王先坤、翟广敏、李志红、张洁、唐庆颜、杨振举、陈晖、李茜、高鹏、陈立祥、吴瑞明、杨维卿、张延迪、张道川、戴义天、尚衍伟、朱淑贤、孟学、彭腾宇、王海亭、李明礼、刘端、黄琛、刘岩、黄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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