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不断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于每年5月第四周开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为进一步引导公众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助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扎实高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素质,通过开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普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形成人人动手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每年5月第四周确定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
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28日。
三、宣传主题
2023 年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主题为 “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四、活动安排
(一)积极组织宣传周启动仪式。5月22日至26日,市、县(市、区)两级开展“济宁市垃圾分类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对标住建部“九个一”宣传活动内容和省住建厅《关于认真落实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好本区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二)开展“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在线知识竞答活动。5月22日9:00-5月28日17:00,组织参加山东省城乡环境卫生协会垃圾分类工作委员会开展的以“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为主题的在线知识竞答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本次在线知识竞答活动作为宣传周一项重要活动予以部署,作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工作进行安排,积极动员本部门、本县(市、区)干部职工、群众参与答题活动,通过在线知识竞答,让全市人民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三)开放科普基地。5月22日至28日,按照应开尽开原则,开放一批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分类处置设施、垃圾分类科普基地等科普教育基地,积极推进垃圾分类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服务能力和覆盖范围,并形成广泛科普影响力。
(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方位宣传。5月22日至28日,各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分别组织一次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主题活动。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系列宣传产品,包括平面海报、视频、图文、标语等,利用电视、网络、报纸、LED、公益广告栏等多种媒体宣传渠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通过媒体力量广泛宣传报道,展示各地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热度,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影响力。开展征文选登。广泛调动市民群众积极性,征集我市社会各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文章,并通过官方公众号、新闻网站等媒介广泛宣传,择优推选至省级遴选。推进“六进”宣传。依托现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各地具有典型性、榜样性、宣传性的生活垃圾分类达人进社区、农村、企业、医院、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让市民群众在家门口学习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垃圾分类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示范工作,紧紧围绕宣传主题,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示范活动,积极动员全民参加活动,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战行”的浓厚氛围
(二)把握导向,强化引导。要借助主流媒体力量,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载体,集中报道宣传周系列活动情况,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宣传影响力,提高宣传覆盖度。
(三)互联互通,总结提升。各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要认真学习本方案,明确职责、强化沟通、互学互鉴,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做到集聚资源、集中力量,统筹谋划、团结协作,共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确保宣传质效。
济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代章)
2023年5月20日
会议链接:http://www.jining.gov.cn/art/2023/5/23/art_36041_2840634.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