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监察二大队及时拆除逾期临建售楼处

发布时间: 2024-11-22 14:27 信息来源: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规划监察二大队及时督促拆除太白路一处逾期临建售楼处,面积435平方米。该售楼处为钢架结构临时建设,位于太白路南,齐鑫路西,面积435平方米。于2021年获得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并开工建设。从临时建设开工之初执法队员便对该项目进行了跟踪管理,定期查看,实时拍照取证,保障临时建设严格按照审批手续建设。

该处临建于2022年到期延期一年至2024年未再办理延期手续,面临超期。超过规定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设,属于违法建设,不但影响市容环境,还会造成安全隐患,是违建治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依法清理整治。规划监察二大队执法队员多次和建设单位负责人沟通,督促其按时拆除;但该售楼处仍在使用中,暂时无法拆除。后经多方协调,建设单位拟将售楼处搬迁至南侧商务楼一层,但需要延后一个月拆除现有售楼处。执法队员按程序向大队汇报后,本着服务企业,解决困难,保障营商环境的态度,同意其延期申请。在此期间执法队员加强巡查和日常管理,帮助企业解决了临时围挡、绿化复植、道板砖修复等多处问题。售楼处搬迁工作完成后,在执法队员的督促下,建设单位动用机械进行拆除。目前,该处临时建设已经拆除完毕,正在进行后期清理美化工作。

下一步,规划监察二大队将主动作为,依照工作职责,对该拆除的超期临建坚决拆除,确保规划严格实施,切实将群众关注的违建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筑牢违建治理防线。

作者:(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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