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提醒函”制度 建立规划监管闭环

发布时间: 2024-08-15 16:24 信息来源: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支队统一工作部署,为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预防违法建设,规划监察一大队认真推行“提醒函”制度。通过自查梳理项目清单,汇总资料建立台账。对已完工未验收项目,逐一送达提醒函,提醒建设单位申请竣工规划核实,提报相关资料,建立规划监管闭环。

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自支队要求开展提醒函下达工作以来,大队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项调度会,要求以高度责任感,迅速抓好贯彻落实。明确任务,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标准,对照监管项目台账、工地施工进度进行摸排梳理,为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汇总台账,逐一送达。通过对在建、停工、完工项目进行自查梳理,汇总已完工未验收项目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一送达提醒函。提醒建设单位申请竣工规划核实,提报相关资料。将事后查处变为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为建设单位指出问题,监督整改,力争将违规违法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立闭环,防控风险。竣工规划核实是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运营前最重要的环节,关系到规划实施效果和城市发展。‌通过发送提醒函,强调及时验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醒建设单位注意验收细节要求,防止出现违法建设,提升监督效能,消除监管盲点,有效防控风险。

作者:(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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