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监察四大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发布时间: 2025-04-09 16:57 信息来源: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济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检查实效,规划监察四大队以“鲁执法”平台等为抓手,深化非现场式智慧监管,实现监管效能与企业获得感双提升。

优化检查流程,强化过程管控。执法人员通过“鲁执法”平台提报行政检查计划信息,完成事前备案;平台对同一对象前后7天的检查计划进行自动匹配,生成检查单;平台自动定位“云打卡”实现“扫码入企”;因投诉举报等需要紧急检查的,通过绿色通道入企;企业事后评价,实时收集意见建议,倒逼执法作风改进。通过“鲁执法”平台,全方位、全过程记录检查过程,规范入企行政检查行为,严格落实检查前备案、检查中全程记录,检查后公示结果,形成“检查-整改-反馈”闭环管理。

深化数字赋能,推进智慧监管。进一步完善行政检查方式方法,实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同步开展。通过无人机航拍、噪声检测仪等非接触式技术,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测,进一步减少检查过程中的扰企行为。通过济宁城管“一码通”、项目赋码、建设工程数字多审合一管理系统、电子文本、纸质材料等途径提前对检查事项所需资料进行逐一研读、核对,勿需项目现场提供资料,进一步减少行政检查过程中的扰企行为。

注重检查实效,压实闭环管理。根据项目现状类别(在建、主体完工、全部完工、停工等),对包保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月度检查次数上限,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实现行政检查全覆盖。通过事后评价,进一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构筑全周期监管体系,实现行政检查频次下降和企业满意度提升。建立行政检查、企业反馈等涉企行政检查台账,做到线上、线下检查记录相统一,实现“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同步构建“问题清单+责任链条”双条线管理,实现“监督-整改-提升”良性循环。

下一步,规划监察四大队将继续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入企检查行为,做到“无事不扰 有呼必应”,以更智慧的监管、更高效的服务,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作者:(王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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