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法监察二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建设南路路东一商业楼体外墙广告破损严重,风大时有广告布落下,多处铆钉松动,且面积较大,存在高空坠物风险。该广告牌下方是社区休闲广场,每日早晚均有数十名老人聚集锻炼。执法队员立即启动安全隐患排查程序,及时找到该商业楼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执法队员依据《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外形污损、图文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城镇容貌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维修、翻新或者更换,向该物业公司提供证据、陈述法规、说明危害。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现场核查后,认可城管部门提出的拆除意见,承诺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次日,物业公司聘请具备高空作业资质的施工团队,在城管队员指导下设置警戒区,避开广场锻炼高峰时段实施拆除。整个作业过程历时3小时,未影响周边商户正常经营,并在城管队员提醒下对拆除后遗留的垃圾予以及时清理。
此次墙体广告隐患整改体现了网格化巡查及时发现与管理服务柔性的结合,有理有据、程序规范、协同治理,积极应对大风天气,消除安全隐患,实现了公共安全风险的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