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济宁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8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济宁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人:唐夙亚
联系电话:0537-3160031
电子邮箱:jncghwglk@ji.shandong.cn
附件: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