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监察二大队开展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噪声防治措施专项宣传整治

发布时间: 2025-07-23 16:03 信息来源: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辖区建设项目噪声防控,规范施工单位噪声防治行为,给市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休息环境,切实降低噪声扰民投诉率,规划监察二大队开展施工噪声防治措施专项宣传整治工作。

加强宣传,压实责任。利用线上通知结合重点项目负责人座谈的方式,传达文件要求,向监管的工地宣传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噪声防治措施的重要性。督促施工单位强化组织架构与责任划分,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噪声污染防治专项管理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职责,将噪声防控纳入施工全周期管理,责任到人。包保队员需对所负责辖区内工地的噪声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核实,建立台账,及时通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要求新开工项目噪声防治前置管理,必须在开工验线前向规划监察二大队报备噪声防治相关材料,对未按要求报备或报备材料不符合规范的项目,暂缓开工验线。报备内容包括:1、详细的噪声防治措施方案,需明确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如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等)的具体降噪手段,如设置围挡隔音、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等。2、噪声防治经费台账,需清晰列出经费预算、使用明细及对应的防治项目,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正在建设的项目根据要求即时整改,严禁噪声扰民。

分类治理,鼓励创新。根据建设项目周边情况、项目大小、工期长短等因素,进行评估研判,分类分级防治,根据级别制定不同的巡察频率。对临近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地带的工地要重点关注,加大巡察力度。鼓励施工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与工艺,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支持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工艺改进,采用噪声污染小的施工方法;鼓励创新能力强的执法队员参与施工设备与工艺改进。

作者:(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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