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监察工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规划监察一大队与属地执法部门强化协作配合,推进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能。

联合规划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向规划监察、规划审批等主管部门提交“多测合一”成果报告、规划批后管理服务手册等资料申请竣工规划核实。经审查具备条件后,规划部门联合规划监察、园林绿化、属地执法部门进场核实,同时进行执法监管工作移交,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实施。
违建信息告知。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区职责权限划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由属地的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监管和行政处罚。大队巡查时,发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及时函告属地执法部门,由属地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