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秩序,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近日渣土一、二大队组织开展《济宁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普法宣传月活动,面向在建工地、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精准普法,引导行业依法依规开展渣土处置作业。
《济宁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是我市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系统明确了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利用各环节管理标准,细化建设、施工、运输各方主体责任,为渣土规范管控、执法查处、行业治理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对改善市容环境、防范道路污染、守护城市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普法重点聚焦源头管控、规范运输、合规处置三大关键环节。在源头管理上,明确各类建设项目须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严格落实工地围挡、喷淋降尘、车辆冲洗等扬尘保洁措施,规范渣土分类堆放、日产日清。在运输管理上,要求运输企业及车辆资质齐全、全密闭运输、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按照核定点位清运,严禁带泥上路、沿途抛洒。在末端处置上,所有建筑垃圾必须运送至指定消纳及资源化利用场所,严禁私设消纳点、随意偷倒乱堆。
工作中,大队坚持普法教育与执法监管并重。通过工地现场宣讲、以案释法、上门走访指导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物业企业、运输从业者逐条解读《济宁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核心条款,督促各方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在全方位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大队依托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动机制,联合交警、交通、属地执法和镇街等部门力量开展常态化巡查,严厉查处无证运输、违规清运、沿途抛洒污染路面、私拉乱倒渣土、违规处置装修垃圾等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个人或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擅自从事建筑垃圾业务的严格对照办法处罚标准落实惩戒措施,持续净化渣土运输行业运营秩序。
下一步,渣土一、二大队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与专项整治,健全源头管控、动态监管、闭环治理长效机制。同时倡议各施工单位、运输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渣土处置运输行为,共同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