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管执法工作座谈会发言摘编(三)

发布时间: 2013-01-29 08:53 浏览次数: 字体:[ ]
 
  徐建鹏(市中区分局副局长):不管采取哪种城管执法体制,我们都应该想方设法最大化地提高工作效率,最大化地激发队员工作积极性,最大化地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社会各界的信任与支持。适应新的城市管理体制运行,建议我局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特别是要强化网格化管理、目标管理考核、司法部门保障等机制,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工作效率。
  颜文(市中区分局执法督察协调科科长):综合执法局成立十年,基层干部大调整只有一次,干部职级、干部梯层结构已经影响到基层干部、队员的积极性,请市局最大限度上予以争取,关心执法队员的成长进步。干好城管执法工作需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从市局层面,建议协调各区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分局工作的支持力度,协调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城市管理责任,齐抓共管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李坤(市中区分局二大队副大队长):执法工作应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一是按照堵疏结合原则,在背街小巷设置便民疏导点,要兼顾适度原则,不在于标准多高,适度最好。二是在广场、学校等重点部位和人口密集地方设置一些执法岗亭,通过执法岗亭的窗口作用提高执法队伍形象。三是强化执法“高峰岗”,错时执法、延时执法,解决市民上下班时段流动摊点堵塞交通的问题。
  孙彤(市中区分局三大队副大队长):一是建立长效机制难。因为体制不够理顺,执法力量薄弱,造成整治容易长效管理难。二是变管理为服务。要结合十八大精神,引导队员更新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主。三是关心队员的工作和生活。我局执法队员不仅没能按规定参照公务员管理,而且还不能参加事业单位的职称晋级,严重挫伤了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希望尽快办理队伍参公管理事宜,如暂时不行,也要争取走事业单位职称评定的路子,提高广大执法队员的福利待遇和工作积极性。四是营造齐抓共管合力。结合城管长效机制建设,与其他部门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成效。
  刘锋(市中区分局四大队副大队长):城市管理工作必须要转变传统的执法观念,变“威严执法”为“以情感民、以德服民”,确确实实俯下身子研究和探索如何做好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气、办实事、树形象。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设身处地为辖区群众和执法相对人考虑,体谅他们的生活疾苦,多办一些让老百姓动真情、有实意、暖心窝子的实事好事。
  王剑涛(市中区分局五大队副大队长):一是创建“学习型”队伍,强化政治和业务学习,使每名队员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二是加强文明执法教育,杜绝“冷、硬、横”,耐心宣传和劝导,以文明执法赢得市民群众理解支持;三是建立激励机制,执法工作面临的复杂性、反复性、繁重性,决定了队员日常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多关心,增强队员的职业荣誉感;四是强化执法保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切实保障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使队员大胆执法、敢于碰硬。
  张思明(市中区分局六大队副大队长):建议进一步加强城管宣传工作,与电视、报纸合作开办城管执法专栏,及时向市民群众提供一些城管信息,宣传城管法律法规。在市区的一些大型LED显示屏上适当播放城管法律条文或标语口号,提高市民对城管工作的知情度和对城管工作的理解、支持。在执法业务工作方面要突出疏堵结合,建议根据季节特点提前规划,在一些次要路段或区域增设一些限制时段的西瓜、夜市烧烤临时市场,方便市民群众。
  王绍雷(市中区分局执法督察协调科科员):西安市莲湖区法制化管理城市的做法很值得我局借鉴推广。西安莲湖区执法局“静悄悄执法”的案例,是指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如果不自行缴纳罚款,就申请法院执行,法院直接从当事人账户上划拨罚款。这样既达到了执法管理目的和效果,而且避免现场的争吵和冲突,减少了矛盾和对立面。队员通过运用处罚手段,让每一次处罚产生递进的执法效果,在相对人圈子里不断产生影响力。随着这些案件得到规范化处理,相对人传播正向反馈和信息,相对人相互讲述并引以为戒,沿街店外摆卖等城市管理难题自然而然被破解了。中区分局借助司法强制力破解城管执法难题、保障城管执法工作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希望进一步推广。
  赵芳(任城区分局副局长):十八大报告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把民生问题放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进行了大篇幅的阐述。如何围绕落实十八大精神,在思想上、工作上主动做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尊重民意、体恤民情是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我们必须树立抓城管执法就是服务民生的理念,积极开展城管执法民生保障工程,积极推进“和谐城管”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李伟(任城区分局一大队副大队长):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应充分发挥集体的作用。二是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抓好示范,发挥榜样作用。倡导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不得。让愿意干的、能干的队员有施展才能的舞台。三是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一个单位有名气、个人有志气,首先要提升队伍的士气,气可以鼓而不可破。执法人员要爱岗敬业,要树立以局为家的思想和“局兴我荣,局衰我耻”的理念。要关心执法队员的政治前途和家庭生活,让大家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何法民(任城区分局二大队副大队长):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国土、交通、交警、工商、安全、食品卫生等多个部门的职能,绝不仅仅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个部门的事。当前我局要建议市政府进一步理清各部门的责任,避免出现失职、越权问题,形成履职尽责的工作合力。在查处违法建设方面,还存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镇(办)和村两委对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责任心不强,致使控违贻误时机、拆违难度加大。我认为江苏省宿迁市的做法很科学,他们出台政策让镇(办)主要负责人、村两委成员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签责任合同,实行年底考核,以兑现奖惩的办法进行约束,让执法前置,城管执法局的工作由被动变成了主动。建议我们也要探索实行这种办法。
  马爱国(任城区分局三大队副大队长):一是充分借助城管委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解决城管执法单打独斗的局面。二是充分调动队员的积极性,继续推进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现有的条件和优势,通过分解细化,达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任务,人人心里有目标,从而实现最好的管理效果,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实现最多的群众满意。
  王伟(任城区分局四大队副大队长):一是落实市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强化属地管理的职能,进一步发挥镇街和居委物业城市管理方面的基础作用。二是加大城管文化品牌宣传力度,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学习借鉴市政府每年为民办十件实事的工作模式,叫响城管执法系统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品牌。三是在上下班时段、难点重点位置增置执法岗亭或值班室,让群众感受到城管执法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实效。
  张波(任城区分局五大队副大队长):对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我个人认为应采取“抑制苗头在先,强制执行在后”的工作思路,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冲突和意外事件的发生,缓解执法压力和减少执法成本,同时也减少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另外,要改变“集中整治,强制拆除”这种陈旧的执法模式,建立健全防违控违长效机制。控制违法建设不单是城管一个部门事情,很多部门和属地政府都有责任,应探索建立各区(镇街)、职能部门的执法责任化、网格化、信息共享化,形成查违拆违的整体工作合力。
  夏爱军(任城区分局执法督察协调科副科长):建议市局结合市政府调整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制定细化具体的城管执法标准和运行办法。一方面,制定对区、镇街及相关部门的考核办法。理清部门、区、镇街职责,出台相应的考核措施,强化督导,搞好联动,形成合力,切实解决好交通拥挤、停车场建设、市场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等涉及多部门职责的棘手问题。另一方面,出台执法局内部考核办法。按照网格化、精细化、数字化要求,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兑现奖惩,提高分局、支队、大队执法效能及快速反应能力。
  孙宝生(任城区分局执法督察协调科副科长):建议督察检查工作:一是积极拓展督查工作内涵,发挥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分析研判工作面的潜在问题,使督查工作由被动的事后监督变成积极的事前防范,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健全督查考核制度,修改完善内部督察考核内容,落实考核结果与大队、队员经济利益挂钩的举措,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原则,激发队伍活力。三是以督促管,将督察考核融于教育和服务理念。一方面注重强化督查督办,提高办事效率,明确部门责任和解决时限;另一方面注重督察过程透明化、人性化,使“阳光督察”成为助推分局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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