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管执法工作座谈会发言摘编(二)
发布时间:
2013-01-29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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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华(市中区分局局长):一是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区城市管理体制还不理顺;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管理难度大,执法环境不优;队伍中还存在责任心不强,执行能力不高的问题。二是工作建议。要科学合理界定市局、分局职责;进一步加强队伍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有效解决与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执法交叉的问题;实行道路分级管理,进行分类、分级考评奖惩。三是下步工作打算。在运转体制方面:适当调整机构设置,根据业务工作开展需要,建立与市局、区城管办、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能够高效沟通协调的机构设置;尽快落实向街道派驻执法大队;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在运行机制方面:建立区级指挥协调体系;加大督导考核奖惩力度,建立奖惩兑现机制;建立城市管理宣传引导机制,提高市民群众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
仲爱军(任城区分局局长):一是以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调整的意见指导下步工作。市级要建立符合市区实际需求的组织指挥体系,建机构、建队伍、搞保障。要建立健全督导考核体系,协调尽快出台我市加强城市管理的意见。在机制方面,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行“网格化、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城市管理是个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责任,要重点探讨“社会化城管”,解决“单打独斗”的问题。二是以“和谐城管”创建推动市容环境提升。建议我局今年借助“和谐城管”创建活动,调动全局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集中解决一些市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区市容环境质量。三是以精细化、网格化、数字化推进示范创建。巩固原有示范点,进一步提升管理标准;深入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工地、进企业、进窗口”的“六进”活动,打造示范亮点,增进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赵鲁(高新区分局局长):一是认真分析造成工作压力的原因。从城建监察到综合执法一路坎坷,城管执法工作是在改革中改革,在变化中变化;面临的舆论压力大,负面报导多,社会要求高;职责不清,集中了多个部门未管好、不好管、管不了的职能,城管执法小职能戴了一个大帽子;大环境不优,要求与现实有差距,规划建设相对滞后,发展快与建设配套慢。二是进一步推进城管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完善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各执法大队下沉到办事处,实行双重领导,调动办事处主动抓城管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创新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城市管理整体合力。推进规划执法、市容执法,强化社会联动,与建设、环保、规划、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动,形成合力,提高效率;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塑造良好形象,对队员在生活上关心,政治上培养,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积极主动,争取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对工作积极主动、不等不靠、不推不诿、主动衔接、主动落实。三是体会与建议。市区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后,应尽快落实完善一些配套办法,具体有市区职责细化、管理边界明确、运行体制完善、执法管理标准和规范、简化法律文书、规范个人装备等。做好城管执法工作,面对困难精神第一重要、各级班子团结第一重要、面对工作责任第一重要、整体队伍风气第一重要。个人对工作的五点体会:热爱、熟悉、主动、服务、创新。
刘书勤(北湖新区分局局长):我们要结合市情、区情、局情,深入研究我们工作的权责。我们承担了很多本应政府多部门合作才能完成的事情。比如说占道经营问题,是由于市场等配套设施不完善造成的,如果缺少多部门合作,我们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行使的集中处罚权很多是其他部门不愿管、不想管的问题,执法工作处于城市管理的最末端,我们的主要职能是处罚,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就必须与各部门、各区建立联合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建议:一是市局要明确各分局的界址,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等问题。二是完善规范执法程序,比如在规划执法查封工地方面,如何规范化操作,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
刘庚(办公室主任):建议进一步做好城管执法信息宣传工作。一是配齐信息宣传员。建议各分局、支队、大队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宣传员队伍,鼓励宣传员积极向市局简报、网站和各级新闻媒体投稿。二是建立宣传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制定《宣传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县市执法局、各分局、支队、机关各处室信息宣传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将宣传信息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市局对各单位的年终考核。三是积极组织宣传活动。建立和新闻媒体的合作机制,围绕重点执法工作,联合济宁各家新闻媒体,连续推出系列报道,打新闻宣传“组合拳”,为城管执法工作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周广民(装备财务处处长):一是建议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平台的作用。通过城管通,进行现场拍照、图片上传、录音上报、表单填写、位置定位,及时向数字化指挥中心和监督中心传递信息,做到问题及时发现、任务准确派遣、案件及时处理,监督及时反馈,实现对城市的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管理。二是建议科学使用城市管理考核专项资金。市财政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城市管理考核办法,每年按照上年城市建设维护支出5%列支城市管理考核专项资金,对于此项资金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具体细则,做到公平公正,严格奖惩兑现。在资金的使用上,建议每年突出安排1-2个重点工作内容,逐步解决一些执法装备上的欠账,发挥好资金的牵引带动作用。
荆树利(执法协调处副处长):一是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求突破。将市容秩序、环保、规划等工作作为主攻方向,争取在点上突破,面上提高。二是在解决薄弱点问题上求突破。解决部分窗口地段、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周边脏乱差的突出问题。三是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求突破。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市长公开电话、媒体曝光、投诉信访、数字化平台等反映的热点问题,做到专人专办,跟踪查办。四是在打造精品亮点上求突破。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要求,培养出一批典型和样板,适时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推广经验。五是民生保障问题上求突破。在日常工作中,多谋便民之策,多办便民之事,多解民生之忧,努力在改善民生方面有新作为,更好的为百姓谋福祉。
王常磊(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建议强化我局政策法规工作,一是强化职能研究,在破解执法难题上力争新突破。特别是紧紧围绕违法建设查处、强制措施实施、强制决定执行、执法主体资格、部门协调联动、相关职能界定等方面,加强研究调研,出台相关规定。二是强化规章制度,在基础工作上力争新突破。三是强化案件审核,在规范办案上力争新突破。四是强化理论创新,在执法方式上力争新突破。五是强化沟通交流,在县市执法统一上力争新突破。六是强化责任落实,在推进执法责任制上力争新突破。七是强化法制宣传,在扩大综合执法法制品牌上力争新突破。
高道俊(督察检查处副处长):建议督察检查工作,一是坚定态度抓督查。坚持“原则至上、公平公正、敢于负责、甘于奉献、一线督查、注重实效”,对交办的工作任务、确定的督查事项,马上落实督查措施,确保最短时间将督查任务落到实处、督查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创新方法抓督查。绘制详细图表,分区域(路段位置)、分阶段(时令特征)、分层级(难易程度)全面掌握各个区域的易发、关键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未雨绸缪;建立分类台帐,动态掌握热点、焦点问题,掌握一个时期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提高督查工作成效。三是“天天一线”抓督查。将一线督查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措施,深入一线、现场查看,切实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一线督办、一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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